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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级会计师招生简章
一、招生对象:具有教育部认可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
二、报名条件:
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,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:
( 1 )坚持原则,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;
( 2 )认真执行《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以及有关财经法律,法规,规章制度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;
( 3 )屡行岗位职责,热爱本职工作。
( 4 )具备会计从业资格,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
三、课程设置:
1) 初级会计实务
具体讲述: ……………….
2) 初级经济法
具体讲述 : ……………
四、教学特色:
本专业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,析重点、讲难点、压考点,将知识点消化在课堂上,要求学员课前预习,课后复习。授课教师全部由具有多年实践及教学经验的老师任教,结合每章每节的知识点,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,使学员在学习中能充分体会到企业实际的会计工作,在取得初级会计师证的同时,达到独立处理企业会计工作的能力。
学习形式: 业余面授;分晚班和双休日班;可免费循环听课。
收费
1) 报名费 10 元,考务费 50 元 ( 全部上交市财政局 )
2) 培训费 240 元。
3) 教材以定价为准
报名地址 : 保定市五一九路科技活动中心院内北楼二楼
乘车路线: 市内乘 17 路、 25 路、 33 路、 105 路、 305 路、 309 路 韩村路口(田野宿舍站) 下车
咨询电话 : 0312-2217731 0312-2268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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